第三十一条

有效

因紧急排危排险确需修剪、迁移、砍伐城市绿地内树木的,可以先行修剪、迁移、砍伐,并及时告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责任人,且应当在险情排除后七日内补办手续。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