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六章 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加强对本级人民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得违法为本级人民政府举债融资提供担保或者作出决议。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违法担保或者偿还承诺的决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