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对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调整的理由是否合法、充分;

(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是否科学、合理;

(三)收支是否平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