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一)各项基金收支安排、财政补助和预算平衡情况;

(二)预算安排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情况;

(三)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情况;

(四)基金运营投资情况;

(五)中长期收支预测及可持续运行等情况。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