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