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 宗教活动第四十一条有效宗教事务、公安、网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宗教活动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宗教活动举办期间的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