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自治区内信仰伊斯兰教的公民前往国外朝觐,应当参加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的朝觐活动。宁夏伊斯兰教协会协助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做好朝觐组织工作。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任何个人不得参加非法朝觐活动。

参加非法朝觐活动的个人,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活动;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工的,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