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教务活动所需的宗教学识和文化、道德素养,研究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融入讲经布道。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