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四条有效除历史因素或者采用通用地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名称前缀外,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不得以教会、教派、人名、家族姓氏命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不得有违背公序良俗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文字。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