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三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统一建档、统一编号、统一挂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对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编号,统一制作标识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在规定位置统一悬挂,将相关信息录入宗教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塔林、归真园、拱北、道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管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