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符合法人条件的,可以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登记。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