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三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三至五人组成,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成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任期内需要调整的,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通过。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