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上次会议的主席团主持。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和召集下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