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三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五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监督矿山企业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加大力度支持矿山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应用,做好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企业采用保水开采技术,降低对区域原始水源等生态环境的破坏。矿山企业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应当综合利用,优先用于矿区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