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保证使用安全。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城市书屋、农家书屋等设施,丰富城乡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公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配备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

无障碍设施应当规范建设,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建设各类志愿者服务站、爱心驿站等便民公共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