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容貌秩序第十五条有效城镇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内的园林绿地和口袋公园应当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禁止擅自围挡、侵占、损毁。雕塑和各种街景小品应当规范设置,保持整洁完好。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