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场内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