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二十一条有效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市场经营服务、治安、消防、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受理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公布农贸市场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