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降噪、减振、防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