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倡导行为第八条有效倡导敬老爱亲。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家庭和睦,勤俭持家;建设文明家庭,培育优良家风。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