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评估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指数测评、文明行为促进情况社会调查等工作,测评、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