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电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台账,维修过程中不得改变车辆外形特征与主要技术参数。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