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各级总工会可以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等形式,予以督促整改或者提出依法查处的建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