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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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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办的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费用,纳入社会统筹的部分,在统筹基金中支付;未纳入社会统筹的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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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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