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有效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服务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