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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第三章 草原管理

第八条

有效

未利用的全民所有草原,由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已列入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草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30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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