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保护草原围栏、棚圈、水利工程、试验基地、药浴池、饮水点、道路、电力、通讯、桥梁等设施。如有毁坏或阻断的,应当由毁坏单位或个人限期修复,新建相应的设施。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