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易发生内涝路段、下穿隧道、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设置警示标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