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竣工验收备案。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