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规定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