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