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