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及其监督等活动。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