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教育督导数据的归集、管理和应用,并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