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确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自然保护区林木的,应当编制作业设计,经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