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三十二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方案和事故限电序位表,并及时向社会和相关用户公布。供电企业应当依据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日用电平衡工作;在紧急状态下,应当执行事故限电序位表、大面积停电处置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等;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的,应当履行提前告知义务,但紧急状态除外。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错峰、压减用电负荷等措施。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