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第八条有效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确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的优惠价格、条件和期限,遵守价格促销承诺,不得虚假优惠折价,不得使用含糊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视频等实施欺骗或者误导。未明示限制性条件的,视为无限制性条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