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监督检查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等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正确引导价格预期。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3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