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行使用水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做好所使用或者管护的供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