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新装、改装、迁移用水计量器具以及增容、过户、销户、改变用水性质、扩大用水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