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五章 社会共治第六十六条有效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信息交流和公共服务的使用或者体验活动,汇总分析各类无障碍需求信息,形成需求清单,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促进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等提供参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