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市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金融支持,完善融资扶持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提供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主体提供保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