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给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