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经营餐饮业;(二)网箱、拦网养殖;(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