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0月2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