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二章 医疗保障体系/第四节 其他医疗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本省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医疗保障需求。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引导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面向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设置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限制投保条件,保费与个人疾病风险脱钩,体现普惠公益导向和便捷理赔原则,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