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业务,为电动车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