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和犬只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