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乡镇(街道)网格化工作机构应当组建由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等力量参加的网格工作团队。网格工作团队应当协助网格化工作机构和网格员做好网格内的服务管理工作。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志愿者身份加入网格工作团队。

支持、促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建立网格议事制度,民主协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务。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