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供热单位应当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并在采暖供热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